烏常辦發〔2023〕 號
烏海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關于印發《烏海市人大常委會2023年
工作要點》的通知
市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各工作委員會:
《烏海市人大常委會2023年工作要點》已經烏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烏海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2023年2月20日
烏海市人大常委會2023年工作要點
(2023年2月17日 烏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2023年是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開局之年,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起步之年,做好今年人大工作責任重大、使命光榮。市人大常委會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在市委的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學習、全面把握、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決策部署,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聚焦習近平總書記交給內蒙古的“五大任務”,圍繞市委八屆四次、五次全會工作部署,緊扣“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高效能治理”目標,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在新的起點上奮發有為開創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一、牢牢把握堅持黨的全面領導這一最高政治原則,確保人大工作正確政治方向
牢牢把握政治機關定位,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終沿著習近平總書記指引的方向堅定前行。
1.持續強化黨的創新理論武裝。在全面學習、全面把握、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上下功夫,認真執行“第一議題”學習制度,及時跟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發表的重要講話、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提出的重要論述,深刻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豐富內涵、核心要義,真正把黨的創新理論轉化為推進人大工作創新發展的有效手段、提升工作質效的本領方法、解決實際問題的思路舉措。
2.把黨的領導貫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過程。深刻認識和把握堅持黨的全面領導這一最高政治原則,聚焦市委部署謀劃和開展好工作,不折不扣落實市委要求,努力做到全市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進到哪里,力量就匯聚到哪里,作用就發揮到哪里。充分發揮常委會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向市委請示報告制度,重要會議、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項及時向市委請示報告,自覺在市委領導下開展工作,努力確保市委各項決策部署落地落實。
3.緊扣中心大局謀劃推進工作。始終牢記“國之大者”,對標對表市委八屆四次、五次全會部署,自覺把人大常委會工作放到全市發展大局中來謀劃,聚焦全市“高質量發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質生活”總體部署,聚焦市委交辦的法治烏海建設、城市轉型發展等具體任務,明確工作思路、找準方法路徑,落實系統性研究部署、專班式推進落實、臺賬式督查督辦工作機制,打好人大工作組合拳,努力把新時代人大工作做得更加扎實、更富新意、更有成效。
二、發揮地方立法引領作用,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
堅持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以提高立法質量為重點,從實際出發,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立法,增強立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為全市改革發展穩定營造構建的法治基礎環境。按照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安排,2023年擬推進制定地方性法規4部。
4.全面落實年度重點立法任務。制定《烏海市促進可降解材料產業發展條例》,以法治方式助力我市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競爭力的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產業基地。出臺《烏海市節約用水條例》,全面推進工業節水減排、農業節水增效、城鎮節水降損和生態量水而行,全方位提升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水平。出臺《烏海市工業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推動工業用地土壤資源永續利用。加快推進《烏海市養犬管理條例》立法步伐,規范養犬行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助力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
5.著力提升立法質量和效率。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根據立法法修訂情況適時修訂立法工作制度,強化人大在立法選題、論證、立項、協調、起草、征求意見、審議等各個環節的作用,注重通過“小切口”立法解決實際問題。在立法中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重視發揮立法專家顧問職能,充分發揮基層立法聯系點“民意直通車”作用,探索將基層立法聯系點向重點行業和企業延伸,使立法工作更好體現群眾利益、反映群眾愿望、維護群眾權益。
6.積極推進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適時修訂《烏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辦法》,加強和改進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研究、處理、反饋等工作,書面聽取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指導三區人大常委會做好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
三、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有力推動市委決策部署落地落實
更好發揮人大監督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堅持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努力推動憲法和法律法規得到有效貫徹,市委決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得到有效解決。2023年,計劃聽取和審議“一府一委兩院”工作報告12項,聽取和審議計劃、預算、審計工作報告5項,開展執法檢查4項,聽取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報告1項,專題詢問1項,開展跟蹤監督4項,專題調研8項,對未列入監督計劃且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工作適時監督。
7.全力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聚焦高質量發展中的難點、堵點,聽取“五個大起底”工作情況報告,推動全面盤活閑置資源,充分釋放高質量發展綠色動能。聽取審議全市水資源管理情況報告,督促政府積極向上爭取用水指標,加大非常規水資源開發利用,完善水資源配置,著力破解水資源要素制約。專題調研全市焦化產業重組升級高質量發展、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情況,助力我市加快區域創新型城市建設步伐,推動產業價值提升、融合創新、集群發展。專題調研全市農業產業發展情況,不斷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扎實推進鄉村振興。專題調研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各有關部門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力度,筑牢安全生產防線。
8.促進財經工作和國資管理提質增效。深入落實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經濟工作監督的決定,強化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審查,聽取審議2022年市本級財政決算和2023年預算上半年執行情況報告、2022年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上半年執行情況的報告,適時作出2023年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的決議,支持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積極財政政策,提升財政資源配置效率。聽取審議全市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情況的專項報告,書面聽取市政府關于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推動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做強做優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強化預算聯網監督系統運用,逐步健全預算執行、決算等環節的風險提示及綜合分析處置功能,拓展全過程監督,發揮好聯網監督系統應有作用。
9.著力推動生態環境質量和城市管理水平持續提升。聽取審議2022年環境狀況和環保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督促各有關方面下大力氣解決環境污染突出問題,打好打贏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攻堅戰。建立地方性法規“全周期”管理機制,執法檢查《烏海市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烏海市礦區環境綜合治理條例》貫徹落實情況,圍繞城市綜合管理工作進行專題詢問,對礦區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開展跟蹤監督,形成立法決策、制度設計、法律實施與效果反饋的閉環,確保法律法規得到正確有效實施。專題調研全市林業生態建設工作情況,推動完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林木養護管理,持續鞏固全國綠化模范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創建成果。
10.保障人民福祉和社會事業持續發展。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執法檢查,助力構建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安全規范、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推動社會保障工作高質量發展。聽取審議“一刻鐘社區生活圈”建設工作情況報告,推動精準解決基礎配套、服務功能、經濟循環等方面存在的難點痛點問題,促進利民便民惠民政策措施直達社區居民。聽取審議教育經費統籌管理使用工作情況報告,推動教育經費進一步向教學一線和薄弱環節傾斜,補齊教育事業發展短板。聽取審議全市食品藥品管理情況的報告,督促政府加強食品藥品監管、強化藥品供應保障,建設一刻鐘社區生活圈平價藥店,切實減輕群眾用藥負擔。聽取審議全市養老服務工作情況,助力構建規模適度、布局合理、多元供給的養老服務體系,更好滿足群眾多元化養老需求。專題調研殘疾人保障工作情況,進一步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不斷提高殘疾人服務保障水平。專題調研全市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及文旅產業發展情況,使文物保護及文旅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眾,促進新時代文化事業發展。
11.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立足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城市建設需要,強化司法領域監督,聽取審議市中級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設情況的報告,推動法院科技創新與司法工作深度融合。聽取審議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為維護區域社會大局穩定、人民安居樂業提供法治保障。執法檢查《內蒙古自治區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貫徹實施情況,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推動我市提升民族事務治理和民族團結進步工作水平,助力創建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市。根據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和自治區紀委相關工作要求,適時聽取市監察委員會專項工作報告,開展相關領域監督工作。
12.開展“小切口”動態監督。制定市人大常委會專項監督辦法,樹牢問題導向、“解題”意識,聚焦市委關心、社會關切、群眾關注的重點難點問題,由常委會主任會議成員牽頭,靈活開展“一事一議”“小切口”專項監督,擴大人大監督工作覆蓋面,提出一批高質量、有參考性的調研報告,為市委和政府提供決策參考和工作參考。
13.持續強化跟蹤監督力度。加大對《烏海市地下水保護條例》執法檢查報告,義務教育階段“雙減”政策落實、文旅產業融合發展、訴源治理工作情況審議意見的辦理情況,以及2023年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報告和審議意見貫徹落實情況的跟蹤監督力度,適時組織開展重點難點問題辦理“回頭看”工作,督促市級相關部門依法履職,確保意見建議得到有效落實。
14.著力提升監督工作效能。全面推行“清單制”工作法,系統梳理市委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形成“任務清單、措施清單、進展清單、責任清單”,確保各項工作精準部署、精細推進、精心落實。全面實施“審議意見+問題清單”工作模式,聚焦全局性、根本性的關鍵問題和社會普遍關切、群眾關心關注的難點堵點問題,精準提出問題清單,以“釘釘子”精神強化跟蹤督辦、銷號整改,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放過、解決不到位不松手。探索開展“全過程”監督,對監督事項提前介入,加強與“一府一委兩院”及工作部門聯系交流,強化工作協調聯動,實現由“事后監督”向“全過程監督”轉變,提升監督實效。
四、突出代表主體地位,積極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
牢固樹立尊重代表的權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權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職就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理念,不斷創新代表履職載體、激發代表履職活力,持續加強和改進代表服務保障工作,支持代表依法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
15.強化代表履職培訓。制定市人大代表培訓計劃,針對不同代表群體特點和履職過程中的短板弱項,圍繞思想政治、法律政策、專業知識等方面,開展定向式、菜單式精細化培訓,適時組織開展赴外培訓、市內培訓和線上培訓班,促進代表更好地適應和勝任新時代人大工作,實現政治素養和履職能力雙提升。
16.豐富代表閉會期間活動。深化鞏固“雙聯系”制度,完善專業代表小組和專工委對口聯系機制,組織代表深度參與人大常委會立法、執法檢查、專題調研、視察等活動,發揮專業優勢,提出意見和建議。修訂代表活動小組管理辦法,積極探索代表小組活動的方法和途徑,科學確定年度計劃,召開代表工作座談會,制定2023年代表小組活動計劃,認真組織開展“專題調研月”活動,組織代表深入一線查實情、找問題、解難題,形成高質量調研報告,確保代表小組活動“全年有安排、季度有重點、月月有主題、次次有成果”。聚焦我市“一刻鐘社區生活圈”建設,開展“人大代表助力一刻鐘養老服務圈”專項行動,引導各級人大代表發揮行業特點和優勢,廣泛參與基層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助力打造“一刻鐘養老服務圈”。
17.加強代表履職載體和平臺建設。制定代表“網格化”履職管理辦法,合理劃分代表聯系群眾責任網格,建立代表“網格化”履職管理制度,組織三級人大代表亮身份、進網格,面對面收集民情、反映民意、服務群眾。持續加強家站平臺建設,把代表“網格化”履職與代表進“家”接待選民和群眾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規范接待選民、收集問題、轉交督辦、結果反饋工作流程,定期開展“選民接待日”活動,每季度召開一次“民情民意分析會”,形成常態化的民情民意收集、辦理、反饋工作機制,用心用情用力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持續推進“智慧人大”建設,打造代表履職信息化平臺,拓寬聯系人民群眾渠道,有效提升代表履職效率和水平。
18.推進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工作。在全市各區、鎮(街道)全面推行票決制工作,進一步完善項目征集、票決、實施、監督工作機制,把民意民聲貫穿票決制全過程,讓人民群眾成為民生實事項目的參與者、監督者、受益者。
19.強化代表履職監管。修訂《烏海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履職管理辦法》,完善代表考核評價機制,健全代表履職檔案,指導區鎮開展好代表述職評議活動,確保代表履職“活動有記錄、成效有評價、年終有考核”,充分激發代表履職動能,提高履職實效。
20.抓好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優化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流程,繼續實行市政府領導領辦、常委會領導督辦的工作機制,建立辦理代表建議答復承諾解決事項臺賬,開展代表建議意見辦理工作“專題督辦月”活動和建議辦理情況“回頭看”活動,確保議案建議辦理逐件銷號、限時辦結,推動代表建議實際解決率和代表滿意率實現“雙提升”。
21.加強選舉和任免工作。修訂《烏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工作辦法》,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人事選舉和任免程序,認真落實憲法宣誓和任前法律知識考試、任職表態發言制度,依法保障人事任免工作順利進行。
五、聚焦“四個機關”建設,全面提升依法履職水平
全面落實黨中央關于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推動人大工作在繼承中改革、在改革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不斷提升新時代人大工作質量水平。
22.全面推進“四個機關”建設。牢牢把握“四個機關”建設目標任務,優化工作機制,提高工作質效,深入落實市人大常委會黨組黨建引領“四個機關”建設的意見,梳理明確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專班推進工作落實,強化工作調度,堅持一體化統籌、項目化推進、目標化管理、績效化考評,持續在建強政治機關、建好權力機關、建優工作機關、建實代表機關上用力,全面提升“四個機關”建設水平。
23.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深入落實中央、自治區黨委和市委黨建和意識形態工作新要求,以推動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業務工作深度融合為目標,健全責任清晰、措施明確、過程監控、結果評價的工作落實機制,進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嚴密組織體系、嚴明紀律規矩、強化制度建設,有效推動“一崗雙責”責任壓力向縱深傳導落實。
24.提升常委會履職能力。鞏固拓展“專門委員會和工作委員會能力提升年”成果,進一步提升委員會政治能力、調查研究能力、專業能力水平、群眾工作能力、協調落實能力,不斷提高常委會履職系統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加強法治思維能力建設,建立常態化學法機制,將法律法規專題學習列入常委會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和常委會會前學習固定議題,不斷提高人大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思考問題、解決問題、履行職責的意識和能力。
25.抓好干部隊伍管理教育。完善干部培養、評價考核和激勵約束機制,有針對性加強干部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注重年輕干部的培養和使用,主動為干部壓擔子、交任務、搭平臺,建設一支政治過硬、能力突出、作風優良的新時代人大工作隊伍。
26.加強和改進工作作風。全面落實“七個摒棄”和“四個抓落實”的工作要求,緊盯“三多三少三慢”問題,進一步樹牢“一線”意識、交賬意識,發揚“事不過夜、馬上就辦”的精神,對定下來的事情、謀劃好的工作,緊盯不放、一抓到底,全力推動工作提速提標提效。
27.密切上下級人大工作聯動。全面加強市、區、鎮三級人大工作聯動,強化聯系指導,進一步完善區鎮人大陣地建設、制度建設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上下聯動、縱向協同、整體發力的工作機制,推動基層人大規范化建設、常態化履職、特色化創新,充分發揮基層人大作用,提升全市人大整體工作水平。
附:市人大常委會2023年工作計劃清單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監察委員會,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各區人大常委會。
烏海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2023年2月17日印發
市人大常委會2023年工作計劃清單
序號 | 工作內容 | 牽頭領導 | 責任人 | 責任部門 | 形象進度和目標要求 |
一、牢牢把握政治機關的職能定位,全面提升依法履職水平 | |||||
1 | 全面推進“四個機關”建設,堅持一體化統籌、項目化推進、目標化管理、績效化考評,持續在建強政治機關、建好權力機關、建優工作機關、建實代表機關上用力,全面提升“四個機關”建設水平 | 劉繼高 | 左英 | 機關黨組 | 3月底前,對“四個機關”建設的目標任務進行系統梳理,出臺年度黨建引領“四個機關”建設細化實化的具體措施,明確目標任務。10月底前,“四個機關”建設年度任務取得階段性新成效 |
2 | 持續強化黨的創新理論武裝,認真執行“第一議題”學習制度,及時跟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發表的重要講話、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提出的重要論述,構建學習研討、調查研究、成果轉化的理論學習閉環流程 | 劉繼高 | 左英 | 機關黨組 | 3月底前,制定出臺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及機關2023年度理論中心組學習計劃 6月底前,在現有學習制度基礎上,完善督學、促學、講學、考學的成果檢驗機制,提升學習成效 |
3 | 把黨的領導貫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過程,充分發揮常委會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向市委請示報告制度,自覺在市委領導下開展工作 | 劉繼高 | 左英 | 機關黨組 | 3月底前,對市人大常委會及機關年度重點任務進行系統梳理,形成任務清單、臺賬,明確責任人和完成時限,持續推動落實 |
4 | 緊扣中心大局謀劃推進工作,明確工作思路、找準方法路徑,努力把新時代人大工作做得更加扎實、更富新意、更有成效 | 馮雪濤 | 常委會各位副主任 | 辦公室及各工作委員會 | 3月底前,對市委安排的重點項目包聯等全市性重點任務進行梳理,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專班,按照時間節點有序開展工作,確保市委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貫徹落實 |
5 |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健全責任清晰、措施明確、過程監控、結果評價的工作落實機制,有效推動“一崗雙責”責任壓力向縱深傳導落實 | 劉繼高 | 左英 | 機關黨組 | 3月底前,對常委會及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系統梳理,制定出臺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專班工作任務,抓好工作落實 10月底前,完成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分級抽查述職工作 |
6 | 抓好干部隊伍管理教育,完善干部培養、評價考核和激勵約束機制,建設一支政治過硬、能力突出、作風優良的新時代人大工作隊伍 | 劉繼高 | 左英 | 機關黨組 | 結合機關機構改革調整,進一步明確三個事業單位工作職責,完善工作制度,加強人員管理,優化工作流程,確保中心高效運轉。在4月底前,配齊人員,優化職能職責,完善工作制度。9月底前出臺工作人員考核方案,12月底前完成績效考核工作 |
7 | 加強和改進工作作風,全面落實“七個摒棄”和“四個抓落實”的工作要求,對定下來的事情、謀劃好的工作,緊盯不放、一抓到底,推動工作提速提標提效 | 劉繼高 | 左英 | 機關黨組 | 3月底前,對機關內部運行管理制度進行梳理,列出制度修訂方案,10月底前,完成各項制度修訂工作,推動機關日常運轉更加高效、作風更加務實。 抓好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查擺問題整改,確保各類問題于10月底前基本整改完成 |
二、發揮地方立法引領作用,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 | |||||
1 | 出臺《烏海市節約用水條例》 | 白海融 | 劉云兵 | 法工委 | 4月底前完成 |
2 | 出臺《烏海市工業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條例》 | 白海融 | 劉云兵 | 法工委 | 6月底前完成 |
3 | 制定《烏海市促進可降解材料產業發展條例》 | 白海融 | 劉云兵 | 法工委 | 8月底前完成 |
4 | 加快推進《烏海市養犬管理條例》 | 白海融 | 劉云兵 | 法工委 | 年底前取得階段成果 |
5 | 積極推進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 | 白海融 | 劉云兵 | 法工委 | 7月底前,完成《烏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辦法》修訂工作 |
三、依法履行監督職責,著力推動市委決策部署落地落實 | |||||
1 | 聽取審議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 | 白海融 | 劉劍剡 | 內司委 | 6月底前完成 |
2 | 聽取審議市中級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設情況的報告 | 白海融 | 劉劍剡 | 內司委 | 8月底前完成 |
3 | 執法檢查《內蒙古自治區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貫徹落實情況 | 白海融 | 劉劍剡 | 內司委 | 10月底前完成 |
4 | 聽取審議全市養老服務工作情況報告 | 王 進 | 劉海軍 | 社會建設委 | 4月底前完成 |
5 | 執法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貫徹落實情況 | 王 進 | 劉海軍 | 社會建設委 | 6月底前完成 |
6 | 調研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 王 進 | 劉海軍 | 社會建設委 | 8月底前完成 |
7 | 調研殘疾人保障工作情況 | 王 進 | 劉海軍 | 社會建設委 | 10月底前完成 |
8 | 聽取審議全市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情況的專項報告,書面聽取市政府關于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 | 魏艾林 | 馬金龍 | 財經委 | 4月底前完成 |
9 | 聽取“五個大起底”工作情況報告 | 魏艾林 | 馬金龍 | 財經委 | 6月底前完成 |
10 | 聽取審議“一刻鐘社區生活圈”建設工作情況報告 | 魏艾林 | 馬金龍 | 財經委 | 6月底前完成 |
11 | 聽取審議2022年市本級財政決算和2023年預算上半年執行情況報告、2022年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上半年執行情況的報告 | 魏艾林 | 馬金龍 | 財經委 | 8月底前完成 |
12 | 調研全市焦化產業重組升級高質量發展情況 | 魏艾林 | 馬金龍 | 財經委 | 10月底前完成 |
14 | 聽取審議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的報告 | 魏艾林 | 馬金龍 | 財經委 | 12月底前完成 |
15 | 強化預算聯網監督系統運用,逐步健全預算執行、決算等環節的風險提示及綜合分析處置功能,拓展全過程監督 | 魏艾林 | 馬金龍 | 財經委 | 按照自治區人大財經委要求,完善相關工作流程,持續推進監督 |
16 | 聽取審議2022年環境狀況和環保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 | 青格樂 | 楊雪峰 | 環資委 | 4月底前完成 |
17 | 聽取審議全市水資源管理情況報告 | 青格樂 | 楊雪峰 | 環資委 | 4月底前完成 |
18 | 執法檢查《烏海市城市綜合管理條例》貫徹落實情況,并圍繞城市管理工作開展專題詢問 | 青格樂 | 楊雪峰 | 環資委 | 6月底前完成 |
19 | 專題調研全市林業生態建設工作情況 | 青格樂 | 楊雪峰 | 環資委 | 8月底前完成 |
20 | 專題調研全市農業產業發展情況 | 青格樂 | 楊雪峰 | 環資委 | 8月底前完成 |
21 | 執法檢查《烏海市礦區環境綜合治理條例》貫徹落實情況,圍繞礦區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開展跟蹤監督 | 青格樂 | 楊雪峰 | 環資委 | 10月底前完成 |
22 | 調研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情況 | 宋玥霞 | 于健東 | 教科文衛委 | 4月底前完成 |
23 | 聽取審議全市食品藥品管理工作的報告 | 宋玥霞 | 于健東 | 教科文衛委 | 6月底前完成 |
24 | 調研全市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及文旅產業發展情況 | 宋玥霞 | 于健東 | 教科文衛委 | 10月底前完成 |
25 | 聽取審議教育經費統籌管理使用工作情況報告 | 宋玥霞 | 于健東 | 教科文衛委 | 10月底前完成 |
26 | 開展“小切口”動態監督,擴大人大監督工作覆蓋面,提出一批高質量、有參考性的調研報告 | 常委會相關副主任 | 相關委員會主任 | 相關委員會 | 5月底前,制定專項監督工作辦法。年底前,選取1至2項工作開展“小切口”監督 |
27 | 加大對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報告和審議意見貫徹落實情況的跟蹤監督力度 | 常委會相關副主任 | 相關委員會主任 | 相關委員會 | 12月底前完成 |
28 | 著力提升監督工作效能,全面推行“清單制”工作法,施“審議意見+問題清單”工作模式,探索開展“全過程”監督 | 常委會相關副主任 | 相關委員會主任 | 相關委員會 | 持續推進 |
四、突出代表主體地位,積極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 | |||||
1 | 強化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履職培訓,適時組織開展赴外培訓、市內培訓和線上培訓 | 劉繼高 | 田竹筠 | 選任聯委 | 3月底前制定代表培訓計劃 |
2 | 豐富代表閉會期間活動,深化鞏固“雙聯系”制度,修訂代表活動小組管理辦法,召開代表工作座談會,制定2023年代表小組活動計劃,認真組織開展“專題調研月”活動 | 劉繼高 | 田竹筠 | 選任聯委 | 2月底前制定代表活動小組管理辦法和年度代表小組活動計劃,3月起組織代表深入一線查實情、找問題、解難題,形成高質量調研報告,為市委、政府提供參考,推動調研成果轉化,確保代表小組活動“全年有安排、季度有重點、月月有主題、次次有成果” |
3 | 開展“人大代表助力一刻鐘養老服務圈”專項行動 | 劉繼高 | 田竹筠 | 選任聯委 | 3月底前出臺“人大代表助力一刻鐘養老服務圈”專項行動方案 |
4 | 制定代表代表“網格化”履職管理辦法,建立代表“網格化”履職管理制度 | 劉繼高 | 田竹筠 | 選任聯委 | 3月底前完成相關工作制度,4月起組織人大代表亮身份、進網格,面對面收集民情、反映民意、服務群眾 |
5 | 強化代表之家建設,規范接待選民、收集問題、轉交督辦、結果反饋工作流程,定期開展“選民接待日”活動和“民情民意分析會” | 劉繼高 | 田竹筠 | 選任聯委 | 2月底前,出臺“民情民意分析會”召開計劃,3月下旬起,按季度召開民情民意分析會 6月底前,赴三區對代表之家建設情況進行調研,提出意見建議,指導代表之家更好開展工作 |
6 | 持續推進“智慧人大”建設,打造代表履職信息化平臺 | 劉繼高 | 田竹筠 | 選任聯委 | 8月底前取得階段成效 |
7 | 推進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工作 | 劉繼高 | 田竹筠 | 選任聯委 | 6月底前,赴三區對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工作進行調研,提出意見建議,指導開展工作 |
8 | 強化代表履職監管,修訂《烏海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履職管理辦法》,完善代表考核評價機制,健全代表履職檔案,開展好代表述職評議活動 | 劉繼高 | 田竹筠 | 選任聯委 | 5月底前,完成《烏海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履職管理辦法》修訂工作 10月底前,確保代表考核評價機制基本建設完成,代表履職檔案規范健全 |
9 | 抓好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優化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流程,建立辦理代表建議答復承諾解決事項臺賬,開展代表建議意見辦理工作“專題督辦月”活動和建議辦理情況“回頭看”活動 | 劉繼高 | 田竹筠 | 相關委員會 | 3月底前,制定出臺代表建議意見辦理工作“專題督辦月”活動方案 10月,對代表建議辦理工作進行“回頭看” |
10 | 加強選舉和任免工作,修訂《烏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工作辦法》,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人事選舉和任免程序 | 劉繼高 | 田竹筠 | 選任聯委 | 10月底前,完成《烏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工作辦法》修訂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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